|
|
|
|
|
|
|
民商事调解彰显工商联第三方力量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94次 更新时间:2016/1/22 8:51:45 | 工商联作为第三方力量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可以起到多大作用?上海市工商联通过6年的探索、实践、创新,给出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上海市从2009年至今,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近万件,调解成功率达7成以上,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促进“两个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悉,民商事纠纷调解是工商联工作的创新,是全国工商联在贯彻中央16号文件有关“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精神,向各级工商联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市工商联根据这一要求,在开展法律服务,依法维权的基础上,从商会组织自身职能和企业需求出发,在市、区、街道和行业商协会中推动成立民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与法院等多方合作来开展这项工作的。
据介绍,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调解工作是从构建组织网络起步的。2009年,上海市黄浦区工商联针对区域内民商事矛盾纠纷问题凸显情况,尤其是豫园小商品市场业主间时有纠纷出现,豫园街道商会自发提出成立调解机构的想法后,区工商联与之探索成立首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解机构由区域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担任主任,调解委员会依法依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调处、自我服务,受理和调解商会会员之间的民商事纠纷。
在街道商会自发成立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调解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上海市工商联自2013年起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着力构建商会组织民商事纠纷调解体系,并在相关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先后推动了虹口区工商联成立商会商务调解协会、黄浦区工商联、瑞金二路街道商会成立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也于2014年底召开了成立大会。同时还积极推动在行业商协会中成立调解机构。如2014年引导和帮助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成立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调处医疗机械行业内上下游的贸易纠纷和知识产权争议。上述成立的调解机构成员一般由工商联干部、商协会负责人、企业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并秉持“商人事、商人解”、“和则两利”的调解理念,客观公正、独立地帮助当事人调解包括商事、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劳动争议以内其他专业领域的纠纷。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部分商人或企业不讲信用,跨地区、跨行业的纠纷、劳资纠纷成为突出的问题。针对这一新情况,上海各级民商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由工商联(商会)牵头,企业家参与、法律专家学者、司法部门支持的商会调解模式;同时积极开展与人民法院、劳动仲裁等机构合作,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努力构建“商会调解+仲裁”和“商会调解+司法调解”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如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试点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开展诉前、庭前、审中商事纠纷调整工作;黄浦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院等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
据了解,在上海市各级工商联(商会)民商事调解机构的努力下,几年来调解工作取得引人注目的成效。如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调解委员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试点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庭开展诉调对接中,从去年3月-12月底共调解案件123件,调解成功101件,调解成功率为82%,金额总计约1.01亿元。黄浦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15年12月8日,共接受劳动争议案件105件,进入调解85件,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的62件,调解成功率达约73%,涉及金额557384.17元。参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案件诉前调解8件,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和解的7件,调解成功率达87.5%,涉及金额9056250元。黄浦区工商联豫园街道小商品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5年多的工作,调解纠纷5000余起,制作调解书1500余份,各类民商事纠纷引起的“110”报警次数由每天6-7次下降至每周1-2次,通过商会调解对企业间民商事纠纷的柔性解决,真正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况。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跃升 下一篇:实体零售业三招过“寒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