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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任性讲规则强化制度治会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70次 更新时间:2016/1/21 9:05:38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会本身是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发展"的法人团体,是一种肩负着"为企业(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要确保商会"依法自治"和正常运行、健康发展的前提,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是商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商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苏州市商会组织呈现井喷式增长,涉及到经济社会的诸多领域,已经成为苏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时,商会组织自身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的商会组织内部建设不规范、自律性较差、诚信度不高、服务能力不强、作用发挥渠道不顺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会本身是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发展”的法人团体,是一种肩负着“为企业(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习总书记说,需要培育既循规韬矩又开拓创新、同时可持续发展的“新常态”。要确保商会“依法自治”和正常运行、健康发展的前提,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是商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商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的主要任务。本人就学习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践,对商会建设略谈几点建议。
一是以章程为“纲”。章程是商会组织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法定性、真实性和自治性作用。鉴于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商会章程的法律效力。这不仅是商会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商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商会的一切工作必须围绕章程根本规则,才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商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规定组织机构,注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合理分工、互相监督、有效制衡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制定工作制度。商会组织建设要想做到“全面开花”,完善的制度保障不可或缺。商会要以章程为核心,根据国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精准的议事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规章。
四是遵循议事规则。根据商会重大事项的重要程度,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和民主决策程序,分别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别要防止我行我素、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和“一言堂”等任性行为。
五是发挥监事会职能。监事会,顾名思义,就是起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作用。因此,商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明确监事会职责,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是规范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建设是推动商会组织管理、发展的重要手段。商会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做到依法税务登记,规范收费行为,规范使用票据,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是推行诚信承诺。商会要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对象等进行公开承诺,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品牌,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提高商会公信力。
“规则意识”当为正衣镜,度量衡,对商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制度的生命力贵在执行,重在长期历练。要突出制度的贯彻落实,重视过程监督控制,使执行成为商会文化的重要组成,并转化为工作的自觉行动。商会用制度管理,按规则办事,才能永葆昂扬的斗志和战斗力,在现代商会组织发展目标指引下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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