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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方赔业主损失双方重签租赁合同 | 来源: 点击数:811次 更新时间:2014/6/6 14:50:27 | 6月4日,沙河口区建鑫市场一海鲜摊位被10余名男子砸坏一事,报道见报后引起市场所在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令市场管理者妥善处理此事。
昨日上午,被砸业主慈先生告诉记者,市场管理者主动找到他,表示愿意赔偿2万余元作为补偿。“他们还重新和我签订了合同。”慈先生说,经过市场管理者与出租他摊位的丛某沟通后,丛某愿意将租金返还给慈先生。
建鑫市场所属集团的薛总告诉记者,这是一场误会。“慈先生并没有和我们签合同,市场三令五申告知业主不许将摊位外租,丛某违反了规定。”不仅如此,丛某并没有按时将摊位租金上交市场。按规定,未按时交租金,市场对摊位进行清理,禁止经营者继续经营。“我们已经对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市场会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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