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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强化减刑假释“同步监督”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599次 更新时间:2015/12/17 8:17:42 |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问题。
决定要求,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应当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者不及时交付执行,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等行为。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出庭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和切实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群众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花钱减刑’‘提钱出狱’‘牢头狱霸’、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脱逃等问题反映强烈。他们不仅关注刑事执行是否公平公正,而且关注检察机关是否忠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关注我们的法律监督是否及时、规范和有效。”申国君说。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决定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11项主要职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同时还对检察人员在这些环节失职渎职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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