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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53次 更新时间:2015/11/11 9:48:35 | 记者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中央层面的38个部门已于近日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备忘录明确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违背市场竞争准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
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夫表示,今后要形成国家、省、市、县各层级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实现对工商部门和其他各部门监管领域内的失信企业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使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在银行贷款、经营活动、个人生活等方面“四处碰壁,处处不便”,承担失信带来的巨大代价。同时,拓展各部门的监管领域,丰富监管手段,将过去一个部门长期无法解决的市场顽疾,通过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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