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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00次 更新时间:2015/9/25 17:01:19 |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我国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我们说,制定负面清单制度,一方面是告诉企业,哪些方面是禁区、哪些方面必须注意、哪些方面需要把握好尺度,从而让企业能够自觉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产品和市场,而不要再层层级级审批、层层级级拜佛、层层级级缴费、层层级级设卡;另一方面也是告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除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区之外,其他都是企业可进行的行业和市场,不需要再层层审批和设卡了。
反过来,由于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对政府来说,一直被视为权力的行政审批,瞬间变成了责任更大的监管,且与审批相比,监管的范围更广、压力也更大。如何适应这样的变化,对政府来说,是巨大的考验。对企业来说,层层审批不需要了,拜佛叩头也不要了,但进入市场以后的行为却要更规范了。如果再像现在一样,以为审批以后就一切万事大吉,那就可能寸步难行了。
千万不要以为,实现负面清单制度是弱化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从审批角度来看,确实责任都弱化了,企业进入非禁区领域的门槛大大降低了,政府也不需要为行政审批承担那么多的责任了。别忘了,进入市场以后的责任,可能要比过去大得多。政府的监管责任要远大于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前,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市场责任也要远大于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时。谁忽视了这方面的责任,谁就有可能碰得头破血流。譬如企业一旦进入负面清单所限制的领域,不仅自身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给予严厉的纪律和法律处罚。再譬如企业如果损害消费者利益,无论是企业还是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同样都要受到处理,等等。
对负面清单制度,中央决定利用两年多的时间进行试点,也是充分考虑到了目前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实际,给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企业以足够的时间适应这样的转变,避免过快推开出现制度不熟悉、政策不了解、监管不到位、执行有差错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的发生。
尽管如此,要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完全适应这样的变革和变化,压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监管,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更何况,这两年也是经济转型升级最为关键的时期,很多方面都有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如何依据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的要求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式的变化,及时地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对政府和企业都是一次巨大的考验。
有人说,自贸区建设已经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可以在实践中运用。话是这么说,真到了实施阶段,很多问题可能远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人的观念,可能是负面清单制度推行的最大难度。毕竟,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是完全不同的,而目前的事后监管也是基本失控的。对企业来说,能不能适应新的监管办法和要求,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尤其是那些已经习惯于钻市场空子、钻监管空子、钻法律空子的企业,更可能是一次断臂去毒式转变,能适应这样的转变吗?
所以,政府有关方面还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更快地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尤其是对外开放市场准入,更要适应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能够与其他国家实行的负面清单制度能够相衔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总之,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关系。那么,政府、企业的责任也会更加明确。在责任下,政府和企业就都不可能相互推卸、相互扯皮了。尤其是政府,责任更大了,对企业需要服务的地方也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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