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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企薪酬改革亟待狠下“猛药”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86次 更新时间:2015/8/19 9:19:00 | 据媒体报道,酒钢集团公司近日出台了《酒钢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平均薪酬比上年降低29%,最高降幅达48%。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该项方案,预计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平均薪酬比上年降低29%,最高降幅达48%。无独有偶,在之前的8月1日,中国移动亦传出降薪消息:二级正以上干部年薪将降50%,各省公司班子成员降40%。
应该说,酒钢集团敢于拿中层以上管理者薪酬改革动“猛刀”,体现了甘肃深化当地国企薪酬改革的坚强决心,彰显了甘肃在国企薪酬分配改革中动真格、下猛药的“硬规矩”,展现了甘肃大手笔落实国家关于国企薪酬改革意见的胆识与气魄。毫不夸张地说,唯有像酒钢集团这样中层干部薪酬并不高的国企能如此大幅度地对高管降薪,才算诠释了国家强化国企薪酬分配改革制度的内涵。
众所周知,国企高管薪酬虚高在全国各地十分普遍,高管年收入达普通员工年收入10倍以上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这种行政体制任命下的政府“二老板”薪酬制度,完全歪曲了有关国家公职人员薪酬报酬支付的规定,人为地造成了社会分配不公。事实上,无论酒钢集团也好、中国移动也罢,乃至其他宣布降薪的国企,表面上看降薪幅度十分巨大,一次性降薪幅度均超过20%以上,但实际上这些组织任命的“准公务员”年收入仍然高高在上,同职别的政府公务员年收入普遍不及他们的1/4。
以央企为例,尽管《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于1月1日执行,然而时间过去大半,大多数央企对高管的薪酬改革只是“意思意思”。曾经流行在高管之中的口语“年年拿国家这么多,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至今听来仍然感觉十分熟识。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位央企某省级单位的负责人私下里向夫人“抱怨”:“再降薪我也不怕,上面的领导一年拿那么多,大不了我一年拿60万”。与之同时,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绝大多数国企年年亏损,但高管们却是年年高薪,不管现在怎么降还是高收入群体。原来,不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国家财政这个“大婆婆”和“财神爷”都会兜着,无非是亏了国家担责,赚了企业暗地“分赃”而已。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推进国企薪酬改革落地的今天,要想实现全方位、多维度、透明化的薪酬分配改革,仅靠国企本身来自我约束显然不够,只有在强化国企自身约束上下“猛药”,做到“立规矩、定标准、重监管、强执行”,方能让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成为“惠民大餐”,方能真正达到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
首先,要以国家出台的国企薪酬改革制度为蓝本,出台切合当地经济状况和适应中等消费水平需求的薪酬改革制度实施细则,从“改革方向、改革目标、改革措施、改革效果”四大方面出台精细规定,给国有企业的薪酬改革订立不可违背的“硬规矩”,从源头上防范国企背地里出“馊主意”歪曲制度实施假改革。
其次,以国资、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为主体,组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管理办公室,组织经济金融方面专门评估人员,为当地的国企科学测算薪酬支付标准,拟定薪酬支付的最高上限,在公开召开国企员工大会评议后,再公开召开社会听证会取得70%以上与会代表认可后,出台和实施国有企业薪酬支付标准,防范国企自立标准、自定办法打“擦边球”,消除国企变相提高薪酬待遇的乱象。
再次,每年在国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现场了解与核实企业人员的真实收入,突出国企的银行账户管理,明确企业支出的定点银行、专用账户,订立约束开户银行日常支付的规定,做到企业所有开支“一口出”,消除企业管理人员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在此基础上,强化国企薪酬支付的日常监管,明确政府监管人员的职责和失职“倒追责”程序,突出监管人员自律监管检查,对国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查,从源头强化薪酬支付标准的执行落实,避免国企私设“暗库”乱开支,确保有国企薪酬支付不超标、不越轨、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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