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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法案件震慑不法经营者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446次 更新时间:2015/8/17 8:28:39

大连市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日前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8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以各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菜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为整治对象,以鲜活水产品、蔬菜、粮食、水果、畜禽产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整治农药残留超标、滥用抗生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清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厉查办一批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教育和震慑一批不法经营者,着力解决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报告职责缺位、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市场准入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欠缺等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个月对全市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社区生鲜超市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并将抽检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在媒体公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合格产品的曝光力度。今年10月1日以后,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对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且没有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抽检蔬菜:豇豆、青椒、结球甘蓝、黄瓜、芹菜、韭菜、西红柿、芸豆、大白菜、萝卜、茼蒿、小白菜、油菜、葱、姜、蒜、香菇

    抽检水果:葡萄、桃、西瓜、苹果、梨、柑橘、枣

    抽检茶叶:绿茶、乌龙茶

    抽检畜禽产品: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

    抽检鲜活水产品:大菱鲆(多宝鱼)、乌鳢(斑鱼)、鳜鱼、大黄花鱼、鳙鱼(花鲢)、鲤鱼、鲫鱼、草鱼、南美白对虾、河蟹

    抽检海鲜干货:海米(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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