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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是政府职能”太雷人了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520次 更新时间:2015/8/10 8:40:32 |
7日上午,郑州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会场外戒备森严,甚至还出动了“特警”,众多省级媒体记者被阻拦入场,而参加听证的19名代表都同意水价上调。这引来民众质疑,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孝忠则对此解释称,“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
(8月9日澎湃新闻)
“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此奇葩言论够雷人的了,而出自一位物价局官员之口,想让舆论不吐槽都不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到民生的公共产品涨价与否,该由市场说了算。能由市场调节的产品价格,“看得见的手”原则上不能干预。地方政府的物价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市场价格,确保涨价与降价都要合法合理,防范并依法查处价格联盟、串通涨价之类的行为。尤其对垄断性行业及其企业的涨价行为,物价部门须了解其成本构成和利润空间,严格执行听证制度。这意味着,听证会并非逢听必涨。“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是缺乏常识的谬论。
按照“涨价是政府的工作职能”的逻辑,地方政府部门就得设法涨价,涨不了价,是失职;而听证会则成了逢听只涨不降的会,开这样的听证会还有什么意思?不是愚弄民意吗?由此想到有的地方物价听证会为了让听证会高票通过涨价,找赞同声音的“群众演员”,排除反对声音。这样的听证会不开也罢,因为它不仅亵渎了听证制度,也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由此引出的话题是:地方政府确有必要反思如何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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