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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因地制宜(下) | 来源: 点击数:397次 更新时间:2015/7/28 8:51:18 | 构建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举措
成都市将最终建立一种边界清晰、权责分明、交往规范、监督有效、参与有序、激励有为、合作共荣的新型政商关系,树立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商关系新形象。构建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应以以下为“抓手”着力推进:
第一,从政廉政,执政为民的新举措。首先,要从政廉政。实施从政廉政,其一,加强立法,减少立法漏洞,消除游离于违法边缘的法律法规,做到法律层面的精准化;其二,缩小立法和执法之间的缝隙,减小“寻租”的间隙;其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同时结合高薪养廉制度,增大贪腐的成本;其四,加强政府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打造廉洁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其五,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政商之间的腐败行为。其次,为政者要执政为民。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出并反复强调了政治生态问题,对从严治党、改善政治生态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严惩腐败、执政为民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要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同时,在处理政商关系问题上,政府要加强和现代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政策扶持、行业信息,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二,在商言商,公平竞争的新思路。首先,企业要改变以往以政府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尽快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和动力的发展模式。企业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决策、自我发展;其次,企业要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来赢得市场和企业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再次,政府要继续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政府只管自己该管的,能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决不伸手。政府要改变过去对企业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政府弥补市场失灵;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第三,建设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保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以制度约束为框架且界定明晰。一是健全和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只有理清权力的边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乱象,才可能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权力清单”要发挥作用,但同时要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即针对权力运行实施的问责机制,要保证政府部门恪尽职守,阳光作业,防治权力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政商之间要有“法”,法治为政商关系的理清和重构提供了准绳。法治,是对“政”之权力、“商”之权利的约束和保障;三是加强德治建设。在政府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企业加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鼓励企业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来赢得市场和企业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健全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用制度来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和“没有道德的商业”。
第四,打造新型政商关系文化的新举措。健康的政商关系文化,必须扬弃人格化的政商关系,政府要回归人民公仆的角色,商业要回归企业的本真。在市场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今天,打造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建立新型服务型政府,而不是权力型政府;建立具有现代化公司制度的企业,而不是家族私营企业;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而不是政商之间暗箱操作;建立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企业应当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让股东退居幕后。构建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也必须要引导企业从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过渡,形成企业内部董事会的制约。
第五,社会共建政商关系健康发展新生态。对于构建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监督。首先,充分发挥商会等社会服务组织的桥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会、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等市场化的中介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其集体沟通途径,能够降低沟通成本,提高沟通效率,对于构建成都市非人格化的政商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加强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整合各方力量,加强调研,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再次,健全新闻舆论监督体制,让政商关系运行在阳光之下。
总之,构建成都市新型政商关系,是适应成都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实现具有浓厚人格化特征的政商关系向非人格化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的转型,对于成都市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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