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之一
编者按:《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共有七个方面: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市政府与区市县政府权责关系、大力推进先导区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制、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改善政府管理服务。本报从今日起将分三期对这七项任务予以解读。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
科学界定政府职能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首先要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和统筹推进工作。《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我市将结合实际和“十三五”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大连市2015-2020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规划》,研究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印发《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抓紧推进市及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的落实。
此外,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还包括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我市将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研究政府职能定位,认真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和部门利益化、职责交叉等问题,清晰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事后监管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进一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性、技术性、咨询性工作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承担,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继续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过多干预,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卫生计生、文化出版广播影视、食品安全等公共事业管理和行业监管大部门制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等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有效解决政出多门、决策协调难度大、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推诿扯皮等问题。整合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将其转为企业、社会组织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促进公益事业大发展。推动职责任务减少、职责任务相近或交叉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重组。在事业编制总量内通过统筹调剂、内部挖潜解决基层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的编制需求。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检验检测机构职责整合等专项改革。
改革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完善管理监督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自律机制。科学界定政府部门与社会中介组织职能范围,推进“脱钩改制”,进一步研究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割断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利益关系及由此带来的行政保护关系;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强强联合”,发挥规模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打造“品牌”协会,做大做强“协会经济”;规范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先是建立行政审批的制度规范。按照依法行政、制度创新、实事求是、统一规范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行政审批职能及其实施主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程序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做到依法设立、依法审批。
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全面清理行政职权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我市自行设定的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变相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初审或审核项目;清理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审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对投资和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家、省取消的审批事项我市原则上同步取消,其他同类城市能放的权力我市同样放,区市县有需求的权力也要依法下放。坚持同级同步放权,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要在放权力度和进度上协调一致。认真做好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和社会下放权力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指导培训,提高承接能力,及时解决好“接、放、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权力清单公布后,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职权,要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督查问责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制定《大连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及其后续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环节的日常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缺位,维护好社会经济正常秩序。
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市政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在行政审批任务较重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推动政府部门内部审批权相对集中;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项目向大厅集中,实行 “一个窗口受理”、“一颗印章审批”、“一个流程办结”。选派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承担窗口受理、办理和审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在金普新区试行“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向其他区域延伸。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与评价系统,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功能,对审批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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