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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市场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 点击数:448次 更新时间:2015/4/3 9:29:43

专家学者热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4月2日,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集聚一堂,热议如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以往国家促进创新的政策文件更多地考虑各种计划和项目,此次出台的意见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以说,这次改革的思路更多地展现了‘功夫在诗外’的境界,反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精神,体现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这是很大的亮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说。

    “发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已成为阻碍创新的巨大门槛。”薛澜进一步解释说,竞争环境不公平,创新活动得不到很高回报,或者可以依靠其他方式得到更高回报,企业就不会去创新。因此尽管去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2%,但受竞争环境因素影响,企业和产业创新能力与社会的期望差距还是很大。

    “要释放创新活力激发创新动力,政府还需要改变资源调动的方式,营造更加有效的竞争环境,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李正风说。

    专家们一致认为,《意见》很好地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改进产业准入制度等,都是在解决要素价值和管理扭曲,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一点一点地拆除制约创新的巨大门槛。

    拆门槛并不容易。“要想真正完善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还应改变现行的党政干部考核制度,把创新环境的营造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政干部工作的职能范围。”薛澜说,因此,政府在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从30年前的《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到刚出台的《意见》,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创新与创业研究中心主任柳卸林看来,这几十年的改革把大学、科研院所等变成了创新体系的高地,但企业仍是创新洼地。

    “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间的创新能力差距必须缩小。如果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提高,导致不能够有效吸纳本土的研发机构的知识产出,创新的价值增值循环过程就不可能继续,也会严重影响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能力是关键。”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穆荣平说。

    “国家已经意识到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并开始围绕企业创新的中心环节制定政策。”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胡志坚说,《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等,正是从多个方面调动资源,为企业创新服务。

    “科技体制改革30年,着力点从推动科技力量面向经济主战场,到激励和扶持企业创新,可以看到不少显著变化。比如国家科技计划这样的重大项目开始让企业牵头,给予企业税收政策方面优惠,包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等。”穆荣平说。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在与会专家看来,《意见》还有一个突出亮点,是更加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意见》明确,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这是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主体的关键。

    对此,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党委书记赵志耘颇有感触。她介绍说,目前我国的科技资源总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2010年我国R&D人员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2012年我国R&D经费总量突破万亿元大关,几乎与欧盟持平。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我国依然缺乏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和人才。

    “这与过度行政化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不无关系。”专家表示,由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科技资源并没有配置到最有竞争力的企业那里,一部分科研项目由于脱离市场和实际而束之高阁,导致科技资源的浪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还需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让市场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薛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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