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周强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安排。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
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周强表示,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
反腐审结厅局级以上99人县处级871人
周强介绍说,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566万件,同比上升10.1%。在审理刑事案件方面,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
在反腐方面,法院依法惩处刘铁男、李达球等一批犯罪分子,审结贿赂犯罪案件3.1万件,判处罪犯4.4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最高院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启动缺席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天堂。
2708件国家赔偿案金额达1.1亿元
周强表示,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共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其中,福建高院依法审查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据悉,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高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责任。
在国家赔偿方面,最高院明确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条件,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各级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
正在推进巡回法庭等65项改革
周强介绍说,最高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出台了65项具体改革举措。在深圳、沈阳分别设立了最高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审查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最高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审法官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北京、上海组建了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办理跨地区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我们在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湖南、贵州、青海法院进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周强说,最高人民法院还选取了12个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按新模式设立了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108名法院违纪违法干警受处理
周强表示,去年各级法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干警2108人,结案处理1937人,同比分别上升154.3%和172.8%。
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96人,对73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在全国法院清查虚假诉讼案件3397件,立案查处307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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