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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饭店换“马甲”收“开瓶费”
来源: 点击数:530次 更新时间:2015/3/11 8:22:48

    几天前,市民耿先生在市内一家饭店消费时,因自带白酒被收取了60元酒水服务费。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酒店为了规避违规行为,玩起了文字游戏,“开瓶费”改称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改称“谢绝”。

    (3月10日《半岛晨报》)

    自从去年新消法执行以来,“开瓶费”被明令禁止。可是,一些酒店为了规避违规行为,玩起了文字游戏,“开瓶费”改称“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改称“谢绝”。所谓的“酒水服务费”、“谢绝”,明显是饭店换了“马甲”,以一种新的霸王条款取代老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要对此说不,应不嫌麻烦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协、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以后,要积极介入,按照最新消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这种饭店换“马甲”乱收费的行为。

    开饭店要赚钱,没错。但是,如果眼光只停在如何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上,那实在有点短浅。“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及时取消,饭店肯定会失去消费者,最终影响自己的经营和效益,影响自己的长远发展。其实,饭店应做足“服务”的文章,在消费者中赚足口碑,那时候,门庭若市、财源滚滚,赚的利润也会远远多于多收的那点“开瓶费”。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在“疏”不在“堵”。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因为饭店提供的酒水价格高得夸张。同样,消费者对于“开瓶费”怨声载道,也是因为某些饭店“开瓶费”收得过于离谱。相关管理部门,能不能规定酒水定价不得超过市场零售价多少?以此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促进市场良性发展,也使“开瓶费”没有了换“马甲”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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