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视角透视中国债务风险
报告内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62万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增加10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表述不仅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次出现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
报告解读
我国实施了20年不允许地方各级预算列赤字的规定,在2015年退出历史。在经济增速、财政收入增速双双创下20多年新低的背景下,“地方财政赤字”表述的出现释放出哪些重要信号?
视角1:
地方是否可以自由举债?
1995年起正式实施的预算法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发债,也不允许地方列赤字。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到今年“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表述的变化意味着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列赤字的“开闸”。
“政府工作报告的新表述,是落实新预算法、依法治国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詹夏来说,开闸意味着地方可以自行发债,但这种自由是有限制的。
预算草案报告明确,对地方政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视角2:
举借债务用在何处?
地方政府借来的钱,都用到何处?是不是想花到哪里就花到哪里?“当前社会上有些人存在误解,一提到政府发债,就认为政府花钱建楼堂馆所、公款吃喝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铜陵市市委书记宋国权说,地方经济要发展需要解决钱的问题,这种误解很可能会影响到中央化解政府债务的决心。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把地方举债的钱用好,用得明确,不仅有助于反腐,赤字达到一定规模还能拉动经济增长。但地方债务绝不能用于行政经费、盖楼场馆所、给公务员加工资等,而应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视角3:
5000亿元债券是否够用?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说,“在短期内,有限的地方债券发行额度还不能完全承担地方政府负债融资的重任。”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说,但从另一方面看,政府也应“有所不为”,避免包揽过多“事权”,积极运用PPP等方式吸收民间资本,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
视角4:
偿债高峰到来如何应对?
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增速锐减,又逢地方债务迎来偿债高峰,地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宋国权建议,首先是置换一批债务,用年利率百分之七八的低利率,把之前成本高达10%、20%利率的债务置换了,把期限短的置换成中长期的,错开偿债高峰期;此外,对用于教育、医疗、污水处理厂等方面的民生投入,中央政府应该上收一部分债券帮助地方消化,并发挥政策性银行在化解债务的领头羊作用。
视角5:
所有债务是否都纳入监管?
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情况早已屡见不鲜。关注预算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说,长期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性债务缺乏常态化、有效的监督,有的地方甚至完全缺位。建议各级政府将政府性债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举债和偿债都能纳入人大监督。
对此,预算草案报告明确,要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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