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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小微企业税收可减半
来源: 点击数:520次 更新时间:2015/2/28 8:43:09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在前期已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数据显示,大连市国税局2014年度办理小微企业减免税9.7亿元,政策受惠面达到100%。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现行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3万元以上,市国税局所辖18.2万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不再缴纳增值税,占个体工商登记户的96.8%;小型微利企业21626户,占企业所得税减免户数的91.7%,户均年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353元。根据2014年申报数据测算,此次新政我市将新增1500余户受惠小微企业,增加减免企业所得税2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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