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牢牢抓住 “牛鼻子” 强化监督严执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组织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建设26项重点工作任务,14个区市县委、开放先导区党工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
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取消或不再参加119个,精简幅度90%;各区市县清理退出848个,精简幅度84%。积极推动权力制约监督“五大系统”建设、乡镇(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民心网分平台、行风热线等主责外工作移交,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把更多力量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主阵地。
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整合优化,市纪委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整合纪检监察职能,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使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占机构总数的76.5%,一线办案人员力量占编制总数的63%,执纪监督力量明显增强。
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规范管理,对主要负责人兼职问题进行清理。制定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拔任职工作程序,就动议、推荐、考察、决定和任职环节作出规定。实行以市纪委为主提名、考察,进行了部分派驻纪检组长的调整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深入开展“学先进,促三转,抓落实”活动,强化自身建设五个“严”要求,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全面建设。在市纪委内设机构中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对系统干部违纪行为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严肃查处并通报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持之以恒纠“四风” 传递廉洁正能量
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敲警钟,强震慑,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正风肃纪浓厚氛围。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以及隐形“四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协调推进全市21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对11个违规场所进行了关停或转型处理。
深入开展全市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整治,立案5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3人。做好全市“工作落实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进落实工作4345项,任务完成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9起典型案件编辑成警示教育片,2.7万余人次接受教育。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启用,累计参观207场1万余人,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发酵。评选表彰第七批“廉洁从政标兵”,集中传递正能量。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和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报告”、“谈话提醒”、“纪委备案”等制度,9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1044名领导干部接受了任前廉政谈话,20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并接受了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重拳“打虎拍蝇”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7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80.04万元。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其中,大连港东部地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赵元洪,市委原委员、长海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陈广胤,市城建局原正局级干部陈卫兵等19名局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持续7年深入开展“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整治基础上,以深入开展“信访案件质量年”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领域的土地征用、动拆迁补偿、船油补助、农机补贴等党员干部违纪问题361件。在全面排查信访举报、民心网反映问题的同时,集中查处一批虚报、骗取国家集体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切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建案件信息统一查询平台,规范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交、协作配合办案机制,完善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合作工作流程,规范线索处置、审理和申诉复查程序,坚持分片管辖督导调度模式,增强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形成了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的强劲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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