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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行政干预” 实现司法公正 | 来源: 点击数:569次 更新时间:2014/11/28 8:13:51 |
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20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距今已经9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受各界关注的是:检察官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的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11月21日《新京报》)
当事人的多次申诉都被驳回,而退休检察官的自我举报却成为推动案件再审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许开庭再审已经是阶段性胜利,但不得不说这是司法公正的悲哀。其实,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而空穴来风的“另查明”和让人愕然的“无罪也要起诉”,使得案件有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不知孟宪君背负沉重心理包袱的同时,面纱背后的人会怎么想?
曾几何时,在司法领域中,“权大于法”是司法地方化的潜规则,少数领导凭借权力,干预司法,使得办案人员要听从“领导指示”,致使冤假错案纵生,让司法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我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尊重宪法,依法治国的基石扎根于基层的司法机构,只有肃清了基层司法管理的乱象,提升法律的公信力,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未来,基层法院的人事将由省人大来任免,实施财政供给、检务公开、审务公开、法官员额制改革等举措,这些举措正是要避免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努力让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去除“行政干预”,司法公正之风才会越吹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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