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 薪酬或被追回 | 来源: 点击数:642次 更新时间:2014/11/23 10:17:10 |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据记者多方了解,照此标准,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此番改革中,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据邱小平介绍,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央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根据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消息称央行向金融机构注资约500亿松绑存贷比有望释放数万亿放贷能力 下一篇:看着是“馅饼”其实是“陷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