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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获贷款扶持 | 来源: 点击数:560次 更新时间:2014/11/19 8:04:43 |
工商、金融部门联手引导涉农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日前,市工商局联合大连银监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进一步推进涉农贷款的意见》,积极为涉农企业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帮助涉农企业克服融资难题。
《意见》对涉农企业贷款额度和期限进行了详细规定: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15%,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65%的贷款额;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10%,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60%的贷款额;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8%,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58%的贷款额;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农户称号的,可获得增加5%,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55%的贷款额。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两年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给予贷款适当利率优惠。在授信额内采取“持续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广大涉农市场主体自觉树立诚信意识,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以诚信树形象,以信用赢市场,以良好信用为获取信贷支持创造条件;相关金融部门要建立专门“绿色通道”,在符合法律、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切实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激活“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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