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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力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 | 来源: 点击数:501次 更新时间:2014/10/20 8:33:14 |
释放市场机制活力 激发创新创业动力
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取得成效,改进审批服务方式进展顺利,后续监管得到加强,专项改革有序推进……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省政府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895项,其中审批事项244项,比2012年精简31%。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规范行政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普遍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许多单位还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省政府部门办结业务平均缩时79%。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监管的内容、措施、责任和要求,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后续监管。与此同时,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出了6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政,今年1月1日启动实施,前7个月,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2.98万户,同比增长18.4%。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减征、缓征了74项收费项目,涉及金额52亿元。
近期,省政府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
省委、省政府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要求,最大限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和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对微观事务的干预,释放市场机制活力、激发创新创业动力。
下一步,辽宁省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7项工作: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继续取消与促进经济增长、创业就业密切相关、含金量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以项目为牵引,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改进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政府职能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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