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福州一批公职人员违反“八项规定”被纪委查处 | 来源: 点击数:561次 更新时间:2014/9/15 8:00:20 | 福州市纪委近期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公职人员,并将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根据通报,福清市实验高级中学校长陈章照等人公款送礼、公款消费。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陈章照授意该校教工购买价值18310元的香烟送礼;2010年至2011年,陈章照与该校总务室主任陈世旺多次违规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共计46300元,并以餐饮发票在校财务账上列支。福清市纪委给予陈章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世旺党内警告处分;对上述2人已退出的违规款项46300元上缴国库。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昆明上半年20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调查 下一篇:滥发记者证与腐败和违法都沾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