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发展混合所有制会否造成国资流失?
来源: 点击数:623次 更新时间:2014/8/25 8:19:15

    8月21日,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约4亿元;稍早前,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被提起公诉……

    频频曝光的国资流失大案让人担忧:发展混合所有制会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警惕借混合谋私利造成国资流失

    发展混合所有制是规范国企治理结构、增强国企发展动力、激发国企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从操作层面看,必须高度重视可能由此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关键在于要做到程序规范和合理定价。

    发展混合所有制将涉及大量资产的重新组合,需要重新评估定价。对于不能进入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交易的国有资产,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只通过谈判协商,就很难形成竞价,也难以判断价格是否合理。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资产评估通常是对单项资产进行估价,难以体现国有资产的整体价值。“对国有企业的品牌、技术、渠道、市场地位等无形资产,还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在社会诚信度整体较低、中介机构不规范的情况下,国有资产容易被低估,造成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

    他还提出,更大的流失风险在于垄断行业的盲目放开。“在没有打破垄断之前,谁进去都能挣大钱,还可能会造成新一轮的权力寻租。”

    国务院国资委一位官员表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程序合规是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虽然不能保证遵守程序就一定不会有问题,但不遵守程序就一定有问题!”

    谨防员工持股“金手铐”变“金元宝”

    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一些国企对开展员工持股热情澎湃。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表态支持央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海、广东等地的改革方案也明确“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持股”。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说,持股是给员工戴上“金手铐”,既体现对风险的责任,又能让员工个人价值得以彰显,但不能是给员工的福利。“与全员持股相比,采取管理层和技术、业务骨干持股有利于稳固公司核心团队,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彭建国说,以前不少企业搞过员工持股,后来被叫停了,主要是因为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分配不公。他认为,如果简单地像过去那样搞管理层收购,一夜之间将造就许多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要谨防戴“金手铐”变成送“金元宝”。

    “从前些年的地方国企职工持股案例来看,教训多于经验。国有资产属于全国人民,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如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贸然推动。”彭建国说。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企业有国有股、民营或外资股、加上内部管理骨干持股构成“三足鼎立”的股权结构,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调动起来。

    但是,不少专家和企业负责人都认为,究竟采取哪种方式持股、持多少股,必须一企一策深入研究,不能一哄而起;应在人力资本突出的科研类企业、竞争性强的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先行先试,而在资源型、政策性、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应慎重。

    拖延改革恐将造成“体制性流失”

    尽管改革可能引发这样或那样的国资流失,但专家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应“因噎废食”,拖延改革恐将造成更大的流失。

    周放生认为,与交易过程中的流失相比,“体制性流失”更需要关注。“国企高管腐败100万元,平均要输送1亿元的交易额,背后存在的安全、环保、质量问题,将给社会、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此外,不负责任的盲目投资,项目投产之日即是亏损之时;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任凭国有资产“风吹雨淋”;没有效益增长的目标考核,坐视国有资产坐吃山空,都会造成严重的体制性流失。

    与上一轮改革相比,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已较为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的渠道已较为畅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强化了公众监督。尤其是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也让那些企图假改革以自肥者望而却步。只要坚持程序规范、透明,市场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大规模、大范围的国资流失可以避免。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中小企业借钱为何“贵又难”? 下一篇:堵职务消费漏洞靠完善制度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