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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风险是继续收费 | 来源: 点击数:567次 更新时间:2014/8/1 8:07:55 |
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座谈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传亭在会上说,预计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达15个,如果到期即停止收费,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和风险。他建议交通运输部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制定有关法规解释,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提供依据。
(7月27日《齐鲁晚报》)
山东省交通厅对此解释说: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个别路段免费,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免费了,不好管理。这些理由都未必经得起推敲。一些高速公路至今债台高筑,根本原因不是高速公路不挣钱,而是多年来高速公路收费未必用来还债,更多是充盈地方财政。一些高速路已被一些地方视为提款机、印钞机,更有甚者成为某些部门和官员的小金库,增加寻租机会,还可养一批人。至于高速管理与养护,这原本就是一个公共管理与服务问题,百姓买车缴税,燃油缴税,购物缴税,发工资缴税……“购买”的就是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怎能不断重复交费?
高速公路免费不免费,核心是利益问题,是部门利益和全体国民利益的平衡问题。收费,养肥了地方一小部分“坐地收钱”的部门,损害的却是大量相关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其他国家高速公路免费,不见什么风险,我国高速公路免费咋就有“风险”?其实,真正的风险是收费。目前,全社会物流成本占到GDP的18%,远高于美国的8.6%和日本的9.6%。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认为,目前高速公路的高收费已经限制了我国整体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作为准公共产品,高速公路对社会的生活、运行成本的影响是全覆盖的,一个关卡多收1元钱,因此引发的乘数效应可能会导致整个公共成本成倍上升。国家明文规定该停收的费用,山东竟还要求继续收,这种为维护一己之私而损害大众利益的行径怎能容忍?
如果到期继续收费,既不符合民意,更违反契约精神;而停止收费,既有国际惯例可参照,又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如果决策部门被地方权力绑架延长收费年限,才是真正的“风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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