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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过程彻底“透底”
来源: 点击数:662次 更新时间:2014/7/29 10:06:28
    枪杀孕妇的警察胡平被执行死刑的消息,23日出现在众多网站新闻频道上。对于渴望正义之剑早日落下的人来说,这样的消息不仅期盼已久,而且还希望获得更多的细节,尤其是获得更多的能证实胡平确实已经被执行死刑的情节。
    然而,在点击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新闻报道要么缺少现场感,要么该有的视频而没有。总之,对于信息饥渴者来说,这些有限的报道来源,都很不“解渴”
    从事新闻工作的人都知道新闻“五要素”或“五W”的原理。根据这个原理,新闻报道中,最起码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五项因素必不可少,然而关于胡平被执行死刑的报道,除了地点、过程和人物外,其他情节报道的缺乏甚多,而且所谓的人物,是否包含见证人,也很难说。虽说新华社的报道表明发自南宁,但记者本人是否身临现场,却没有说明,通篇报道并没有“记者在现场看到”的字样;至于人民网的文字报道,则是记者李婧发自北京,远离事发地广西,所以目击的可能性就更小了;而人民网的视频报道,有倒是有,可惜张冠李戴,画面显示的是胡平案件今年2月一审时的场面,一点都没有7月22日的。
    最后赖以指靠的只剩下中央电视台了。然而,被许多网上消息引为来源的“@央视新闻”,虽然以蓝色显示可以点击链接,但点击链接后的“@央视新闻”的页面,却怎么也找不到该报道。由于电视报道没有看到,所以到底央视的报道是否有现场感,尚未知道。不知道央视的报道,是否也和人民网的视频报道一样前后接不上茬?
    除了这三家权威媒体外,网上已经没有其他新闻来源了。
    杀人犯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时,也是同样的问题。
    2011年6月7日,网上出现药家鑫“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也是只有新华社、人民网和中央电视台三家。其中人民网记者赵艳红从北京发出药家鑫“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时,还特意打电话给该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结果对方压根儿就不知道。当时王辉正在田间劳动,听到记者的报告,他反问“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吗?我到现在还没接到法院的通知。”;新华社记者次日拨通王辉的电话时,王辉依然“没接到法院的通知”;律师张显称,他也是在中午看新闻,才得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不知道胡平杀人案的受害人家属,是否也遭遇到张妙家人一样的冷遇?他们是否能亲眼目击凶手伏法?如果不能,他们能否第一时间得到通知、以便能够间接得到证实?估计西安的法院和广西的法院,在程序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应该是统一的制度。这样的全国统一,意味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存在重大的人性缺失。要是这样的话,制度性的冷漠更令人心寒,想想那些九泉之下含悲受屈、难以瞑目的受害人,想想受害人家属每日里以泪洗面的凄楚和被愤怒灼烧的心灵,想想全社会多少同仇共愤的渴望正义早日实现的目光,我们的司法制度怎么能如此冷落期待安抚的心灵?你既然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什么就不能早一天让正义落地去安抚受伤的灵魂?我宁愿希望是个别法院执法不严、工作不到家的个案。
    司法过程缺乏应有的透明度,久而久之,造成了民众的疑虑,加剧了社会阶层间的不信任。早年,在杭州胡彬闹市飙车撞死路人案中,就有人发现:拖延许多时日后才出庭受审的“胡彬”,体态发福,与此前照片判若两人,疑被掉包。其后,“发现”者被司法追究为“造谣惑众”而入刑。而公众对枉法的担忧、对真相的渴望,只能由人通过“造谣”来促使司法机关证伪,这不能不说是司法透明度过低的结果。
    除了公开外,司法效率问题也迫在眉睫。司法固然要讲程序正义。不过,具体到胡平案,还存在正义兑现早晚的问题。胡平案今年2月已经完成二审。但执行却间隔了5个月。虽然于以往诸多案件相比,还不是最长。但毕竟没有必要。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书中指出:被告人胡平身为人民警察,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携枪进入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滋事,向无辜群众开枪,致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非常恶劣,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对被告人胡平的死刑判决。
    既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那就最好早日执行判决,最好早一天让煎熬中的人们得到安慰。如果执行死刑时间太晚,不仅延长了受害人家属的痛苦,而且不利于彰显“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基本原则,会使怀疑法律正义的人们绝望、会使潜在的犯罪者因得不到警鉴而接踵犯法。
    当前,国内社会治安状况形式很严峻,暴力恐怖等恶性案件高发。除了因民族问题引发的恐怖主义案件接连不断外,纯粹治安性质的暴力犯罪也此起彼伏,诸如砍杀无辜、公交车纵火爆炸等,有一个显著特点是一旦有了第一个,接着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而且呈现没完没了的趋势。鉴于暴力犯罪的这个特点,我们法制机制就必须快速运转,要让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及早看到法制之剑落下的那一刻。如果总是慢,只会有更多的暴徒接踵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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