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某知名电商打印机销售存虚假宣传被起诉的新闻被各媒体相继报道,引起社会热议。据近年来媒体曝光、消费者维权、案件查办等相关数据分析,网商虚假宣传行为已成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一大“顽疾”,严重扰乱了网购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北京一家媒体披露的最新统计数据,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6月底,北京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704件次,其中有关网购方面的消费者投诉高达14254件次,占到投诉总量的55.45%。新消法给予消费者“7日无理由退货权”,网购投诉却仍居高不下。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对于新消法的理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存在较大分歧。
网购类投诉中,最主要的就是“7日无理由退货”问题。新消法增加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主要是因为网络交易不像实体店交易,可以直观了解商品的全部信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能受到影响。但在实际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打开产品包装后要求退货,经常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理由大多是:“产品外包装不完整”、“影响二次销售”及“事先告知不在退货范围”等。
新消法只明确规定了鲜活易腐商品、音像制品、报纸等4类产品不可退,但对巧克力等包装食品、黄金珠宝等贵金属首饰却并没有明确要求。对此,多家电商都对新消法作出了自己的解读。一些电商根据新消法第25条后半句中的说法“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自行添加了不给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的商品。
此外,还有电商表示,消费者没有保留原包装的,将影响二次销售,不给予退货。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分析说,“7日无理由退货”引发投诉问题多,主要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对“7日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引发了较多消费纠纷。对此,今年内,工商总局将出台相关办法,对此给予明确。
其实,消费者之所以选择网购,就是为了快捷方便。但从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来看,目前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商家迟延配送、缺货少货、送错货物、物流损坏以及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时有发生。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网购中涉嫌虚假宣传等欺骗手段依然存在。新消法实施3个多月来,一些购物网站仍然利用超低价格、购物返利、涉嫌虚假宣传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其产品。
遏制网商虚假宣传有何良策?强化对消费者的网购教育引导其实挺重要,一方面,引导其在选择网购商家时应注意网商主体资质信息及消费者给予的中评、差评等评价,提醒其不要一味相信网商天花乱坠的宣传及贪图便宜,尽量货比三家,避免跟风、冲动购物。另一方面,引导其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其注意索要发票,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网络聊天或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然后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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