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事故频发的背后
地下是输油管道,地上是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的工厂;输油管道斜穿锅炉房而过,距离明火不足10米;学校操场占压输油管道,上百孩子在危险源上玩耍……这是记者在辽宁实地采访时发现的。近期,随着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展开,更多的重大隐患“浮出水面”。
打火机厂坐在 “火山口”上16年
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近郊的辽阳凯嘉五金塑料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1997年工厂扩建时,就有一条原油输送管道在厂区地下穿过。我国《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输油管道不得通过城市水源区、工厂、飞机场等。然而,就在这条管道上面,工厂已生产经营了整整16年,其最危险区域——丁烷气缓冲罐和丁烷气灌装车间,距离管道都在8米以内。
打火机厂坐在“火山口”上,这样的事并非个案。辽宁省发改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目前发现的2223处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中,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就有573处。
辽宁省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朱国志介绍,全省排查出的隐患中,上半年已整改了298处,剩下来的都是“硬骨头”,需要“动大钱”。而整改经费究竟由谁来掏,目前国家没有出台规定,各地也没有统一做法。
违规建设要整改 也要追责
建在输油管道上的打火机厂,为何经营16年才被叫停?辽阳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波的说法是,此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管道安全法规日趋严格,才造成违法的局面。而记者采访到的情况并非这么简单。
相关资料显示,这条地下输油管道1974年建成投产。打火机厂1997年在这里扩建时,相关部门为工厂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项目审批、建设、环境评价、安全评估等全套手续。
打火机厂负责人王评说,如果政府部门从一开始就严格执法,不予审批,也就不会有今天的隐患。“现在政府只是将工厂一停了之,没有人去追查规划、审批环节暴露的问题,更没有人赔偿工厂的损失。”王评说,这样处理安全隐患很难令人信服。
保护地下“生命线” 亟须硬制度
随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建的油气管道陆续进入老化期,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近期全国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清除危及管道安全的违章占压等安全隐患。
采访中一些有关人士认为,当前法律规范存在模糊地带,保护制度弹性太大,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保护地下“生命线”的长久安全,亟须构建硬性机制。
王海波说,一些隐患处理困难,跟相关法规不细化、不明确有关。比如在制定打火机厂整改方案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虽然有规定,但其表述均为“不宜小于多少米”,不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在2001年出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时,就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而今条例已于2010年升级成为保护法,实施细则仍然没有出台。”王海波说,尤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隐患,如何整改、如何补偿更是没有明确规定。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张国强建议,在保护管道安全方面,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做好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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