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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意见破除行政垄断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388次 更新时间:2016/10/20 8:37:12 |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将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和减少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软环境。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辽宁将本着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建立竞争政策机制性引导,确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协调机制。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妨碍创新的各种制度束缚。重点对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妨碍民间投资、创新创业,不符合“放管服”要求,影响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规定和做法进行审查、清理和废除,确保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辽宁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丁晓光表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干预过多是当前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突出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就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着力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预防政府行为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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