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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9种消费行为挤压“老赖”活动空间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66次 更新时间:2016/10/19 8:05:31 |
昨日,大连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第一号公告。公告中明确,市法院将采取更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更持久的执行压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法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对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限制高消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和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予以拘留、罚款;对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高消费令,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不执行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以及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等8种行为之一、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将坚决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重拳打击。
“老赖”的信息将不定期通过各种媒体曝光,让“老赖”无处逃遁,并对其在乘坐交通工具的选择、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以及旅游等9个方面进行限制。同时对失信主体在经营、银行贷款、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全面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对具有国家公职、各类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等身份资格的特殊“老赖”,除受到以上限制外,人民法院将把有关信息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同级纪委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并在个人进步、晋职晋级、荣誉承载和代表资格取得等各个领域和方面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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