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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63次 更新时间:2016/8/31 8:57:42 |
近日,人社部党组发布了《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披露了一位“幸运官员”:原任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去年因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两个月后,该官员转任劳动保障报社副总编辑,行政级别仍是副司级,工资待遇大幅提高。
虽然迫于舆论的压力,人社部已免去骗补副司级官员的职务,由劳动保障报社为其安排专项性工作,执行五级职员相关工资待遇,但是仍旧没有将这个骗子官员送交司法机关处理。而近日诈骗大学生徐玉玉9900元导致其死亡的6个骗子,其中的3个,由于潜逃,被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被通缉的3人,两人投案自首,一人被抓,目前6人全部归案,等待他们的必将是刑事重罚。
将人社部这个没有害死人的副司长和这6个电信诈骗导致大学生猝死的小年轻等量齐观,也许还有所不妥,毕竟副司长身上没有人命,但6个年轻的骗子恐怕事前也没想到会闹出人命官司,而官员行骗的社会示范作用,其恶劣程度也并不在电信诈骗之下。正因为如此,《刑法》才对“数额巨大”的诈骗犯罪给予3到10年的量刑。
事实上,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此前并非没有判罚的案例。电信诈骗就不说了,曾引起舆论广泛热议的“穷人骗保”案的当事人就被刑事逮捕,检方在法庭上建议给予3到10年的有期徒刑。此人姓廖,是北京的下岗工人,其没有医保的妻子不幸得了尿毒症,这对下岗已经10年的廖某来讲,无异于泰山压顶。于是,他铤而走险,在自费透析半年后,私刻医院公章,骗取医保费用约17万元。可以说和人社部这个副司长的骗额相差无几。然而,副司长大人两个月后就高薪复出,廖某却被送上了法庭。同时诈骗公财,待遇悬殊得云泥之别。廖案发生在2012年,曾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专管社保医保的人社部不会不知情吧,即便人社部领导不懂法,也应该对照一下这个案例,咨询一下本部所聘的法律顾问,再去决定对这个副司长的处分吧。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这样的道理习近平总书记都讲过无数次了。现在不说官员违法犯罪要罪加一等了,就按群众待遇,也应该对这个副司长绳之以法的。如果官员违法犯罪可以逍遥法外,还让老百姓去遵法守法,那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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