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方式,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最终目标是达到比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其实,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现阶段的大力推仅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84-1993)。其中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被认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BOT项目。
第二阶段:小规模试点阶段(1994-2002)。国家计委选取了5个BOT试点项目,其中来宾B电厂项目也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PPP试点项目。
第三阶段:推广试点阶段(2003-2008)。第一个被官方广泛推广的PPP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也于这一阶段诞生。
第四阶段:短暂停滞阶段(2009-2012)。
第五阶段:发展新阶段(2013年至今)。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东北三省作为共和国的老工业基地及长子,近年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兄弟省市。自2013年7月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借此东风强劲续航。而各省市推进PPP进程的载体,均高瞻远瞩地指向了利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项目。
市政工程民生项目,诸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均有资金需求大、投资周期长、生产效益增速稳定缓慢的特点。传统的信贷模式支撑不了新生事物的生长。
随着PPP模式的出现,项目资金难题迎刃而解。本着优势互补,各司其职,运营清晰,合作共赢的设计思路,基于项目收益持续且稳定的特征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共同构建项目主体,且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出资架构,从而为前中后期融资需求分别匹配资金,即针对项目前中后期运行产生的资金需求,通过共同构建出资框架,逐步解决资金投入产出问题。
由此可见PPP模式必将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 东北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打造北方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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